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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2 16:43:26  来源: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防护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网信办关于举办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中共重庆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6日-9月22日,9月17日为主题日。

三、宣传地点

   学校大学城校区。

四、责任部门

   信息技术中心、党委宣传部。

五、活动内容

1.楼宇宣传:在知行楼、学生寝室、食堂等楼宇的宣传橱窗处粘贴宣传海报,在弘德楼、综合办公楼等楼宇通过门型展架进行宣传。

2.LED视频宣传:活动期间每日在综合办公楼、图书馆、弘德楼、集贤楼、食堂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宣传口号等内容。

3.网站宣传:9月16日-22日在学校主页显要位置展示“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并制作“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专属页面与该标识进行链接,专属页面中至少应包含宣传视频、中央网信办网站的链接地址、防范电信诈骗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知识、安全使用移动应用软件等相关知识。

4.微宣传: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渠道推送网络安全微视频、积极转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新闻动态、专家解读文章等。

5.校内学习培训:加强内部学习,由信息技术中心将校园网络安全宣传手册发至各学院,学院辅导员利用班会集中时间开展主题班会课,各学院同时将本次主题班会课总结材料电子版(包括照片或者视频等活动素材)发送至电子邮箱h2mxy@cqnu.edu.cn,中共重庆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将把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各学院年度信息化建设考核范围。

协同部门: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6.校内安全讲座:在活动期间,聘请专家在校内对学生代表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讲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协同部门:学生处、团委、各学院

7.其他宣传:在9月17日主题日当天对学校用户发送由学校指定的“网络安全公益短信”,活动期间还将在一食堂玻璃房外摆放网络安全宣传资料。

六、其他事项

   活动所需视频、图片、新媒体新闻素材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

   联系人及电话:侯老师,65362000。

                                                         中共重庆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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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大学城校区(65910140 | 65910170) 沙坪坝校区(65362042)  投诉(6591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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