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各方面均有积极推广校园卡使用的义务,所有进入校区经营的商业用户均应当主动到学校校园一卡通办公室申办单位用户账号,安装校园卡终端打卡机;商户负责其经营场所的一卡通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如有人为损坏将按双倍价钱赔偿。
2.安装订位的校园卡终端POS机,商户不得私自调整位置,或者私拉乱接,否则造成的帐务经济损坏由商户自行负责。若确需调整POS机位置,则可向校园一卡通办公室申请,校园一卡通办公室审批同意后,安排调整。
3.除学校车队交通车和食堂外,学校校园一卡通办公室要收取其他各类消费性商用户的校园卡使用管理费,计费标准为通过终端打卡机营业的5‰。
4.各商户的资金不能以现金方式支取,可到学校校园卡清分清算窗口办理转账,将校园卡中的余额转入其银行卡中。
5.终结和撤离的商业用户,必须主动到清分清算窗口办理转账销账手续,3个月没有业务流量的用户系统将自动销户,其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重庆师范大学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