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中心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日期:2014年10月07日 17:31

为了加强对图书、光盘资料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作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学校对图书资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1.图书、光盘资料的购置,必须根据中心的工作、科研及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来进行,并报经中心主任审批;

2.所购置的图书、光盘资料必须开具正规发票,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属于国有固定资产,应按学校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按照学校图书馆要求验收登记入册、报帐;

3.在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中心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干部担任图书、光盘资料管理工作;

4.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满足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图书、光盘的登记、保管、保养、清洁,定期与图书馆帐物核对;

5.图书、光盘资料的借阅必须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负责图书光盘资料的完整、整洁,阅后及时归还,遗失或损坏必须按图书馆规定进行赔偿。

信息技术中心

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