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日期:2014年10月07日 17:27

为了加强对信息技术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国家教委的有关要求,以及《重庆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购置,是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来制定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其内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及使用条件等,购置程序按资产管理处规定执行。

2、学校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属于国有资产,应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分别按固定资产或低值耐用品登记。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对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定期对仪器性能和指标进行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其使用可靠性;

3、在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中心选派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或干部担任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管理人员对精密仪器、大型设备负有全部责任,必须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计量及定标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腐蚀、防事故等工作。

4、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满足教学、科研等项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要坚持“供管结合、服务为本”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5、爱护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检验、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寿命;

6、未经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均不准自行动用、调换或拆卸仪器设备,未经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均不能将仪器设备出借、转卖、调拔或携往校外;

7、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报帐;管理人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必须认真做好保管工作,作好使用记录,借用必须完善登记手续,谁使用谁负责。做到帐帐相符,帐卡、帐物相符。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的帐、物、卡相符率要达到l00%,低值耐用品的相符率不低于90%;

8、做好防火、防盗、防腐蚀、防事故等项工作。

校园网络管理中心二000年十月

信息技术中心二0一0年六月修订